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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李昊,三十五岁,做了十年销售,靠嘴吃饭,算不上大富大贵,但混得还算体面。
公司每个月给我开一万五,绩效好的时候加上提成能冲到两万。
在这个城市,能月入两万的男人已经不多了。
我妈从我结婚起就跟我说:林若那种女生,看着斯斯文文,其实不实用,钱必须我来管。女人要是有了钱,就容易变心。
我信我妈的。
结婚这十年,我妈一直帮我管钱。
我工资一发下来就全打给我妈,她留一部分给家里开支,剩下的存在她自己的卡上帮我理财。
林若也理解我,说我妈辛苦一辈子了,让她管着我安心。
当然我也不是铁公鸡。
每个月我妈都会按时给林若转三百块零花钱。
三百块够干什么我查过数据,三线城市女性月均个人消费也就五百到八百。
林若平时也不出门、不聚会、不买化妆品,三百块够她买点卫生巾、洗面奶,还有超市里打折的蔬菜了。
我一直觉得我很体贴她。
我对这女人这么好,她居然要跟我离婚
我真是给她惯的。
那天晚上她说要离婚,我以为她就是耍小性子,说说就过去了。
结果第二天一大早,她穿戴整齐,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站在门口,跟我说:
李昊,我们去民政局吧。
我正在吃早饭,听见这话差点把豆浆喷出来。